河南公路港务局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仓储资源招商公告 |
来源:系统管理员 时间:2025/7/3 点击:69次 |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国有土地资源效益,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依据自然资源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企业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等政策,现就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交投集团”)所属高速公路沿线配套部分土地资源及部分仓储资源进行公开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简介 河南公路港务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路港集团”)成立于2010年1月,隶属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是1992年经河南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全国首家内陆公路口岸,具备公路口岸、海关监管、国际贸易和货运代理资质。集团注册资本5.09亿元,业务涵盖仓储物流、三方物流、国际货运代理、高速公路主材供应、贸易代理、公路口岸业务、高速公路物流项目开发运营及信息平台建设等多个领域,受河南交投集团委托对可开发利用资源开展招商工作。 二、招商资源 资源一:高速公路沿线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分布:河南交投集团所属河南省内十八地市高速公路沿线配套土地资源。 (二)面积:5亩~200亩不等,以实际测绘为准。 (三)土地资源用途:物流场站建设、分拨中心、冷链仓储等多功能用途。 (四)合作方式:合资运营、委托代建、委托运营以及租赁经营等多种合作模式。 (五)租赁期限:根据具体用途协商。 资源二:仓储资源 (一)中州大道仓库:郑州市连霍高速与中州大道交汇处东南角,仓库面积三万平方米。现有部分仓库对外招商,可作为货物存储、物流中转、场地分拣、冷链仓储、网络直播、文旅产业以及汽配汽修等多种经营场所使用。 (二)郑州货栈街仓库:郑州市货栈街167号,仓库面积24109㎡,现有部分仓库对外招商,可作为货物存储、物流中转、场地分拣等使用,诚邀各类优质型企业入驻。 (三)路港十库:郑州市物流通道与杨桥路交叉口向南1公里,仓库面积16591㎡,现有部分仓库对外招商,可作为货物存储、物流中转、场地分拣等使用,欢迎您的咨询。 三、资格条件要求 (一)依法注册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具备相关经营资质。 (二)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需承诺遵守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 (四)起始价根据经营用途确定,支付方式以年预付为主,可根据实际用途灵活制定。 (五)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影响高速公路通行安全。需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如经营许可、卫生许可等证照等)。 (六)在河南交投集团范围内存在诉讼、租金欠缴、无正当理由弃标或其他违约情况的不得参与投标。 (七)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长期有效 (二)报名材料: 1.公司情况介绍。 2.拟采取的合作方式。 3.经营目的相关材料。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一)招租方:河南公路港务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与连霍高速交汇处向东100米。 (三)邮箱地址:glgfxjh@163.com。 六、联系人: 吕朝旭电话:13803898967 弓文政电话:18039979688 刘 涛电话:13676929926 七、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联系详谈。 (二)招租方对公告内容有最终解释权。
河南公路港务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