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港集团组织学习党费收缴有关规定 |
来源:党群工作部 时间:2019/11/15 点击:2448次 |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使党费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合理支出,2019年11月15日,公路港集团组织机关全体、所属各支部书记学习交通投资集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工作的通知》(豫交集团党[2019]175号)文件。 通过学习使大家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有了更清晰明确的了解。进一步明确了以下事项:1.党费收缴工作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以增强党性意识为重点,党员要积极自觉地交纳党费。按时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二是以党员干部为重点,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交纳党费。领导干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党性修养,在自觉交纳党费上要带头作表率。三是以增强工作责任感为重点,履职尽责收缴党费。同时党费使用管理要规范,党费必须严格按照“五项范围”支出。只要有党费支出,就要有党费专账,做到经费去向明确,有据可查,切实发挥党费应有的作用。 |